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地震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基准地震台观测室修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基准地震台观测室修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XTC-CZ-1728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楠、冯继刚
项目联系电话:020-831808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地震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小姐020-876819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楠、冯继刚020-83180883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含交流培训室、预警中心、门卫房和新大门两侧门柱、围墙等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电源、网络、防雷和给排水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4)供应商必须从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2.7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8月30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8月18日 09:30 至 2017年08月2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请自带U盘)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时务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8月30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30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楼903国信招标广州分公司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8月3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楼903国信招标广州分公司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广州基准地震台观测室修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地震局(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1. 项目名称:广州基准地震台观测室修缮改造项目
2. 项目编号:GXTC-CZ-1728030
3.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地震局
4.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81号
5.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小姐 020-87681985 叶先生 18922226312
6. 本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7. 本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627000元人民币;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8. 工程范围:包含交流培训室、预警中心、门卫房和新大门两侧门柱、围墙等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电源、网络、防雷和给排水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9. 报价范围、工程项目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工程项目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磋商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报价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10. 工期:60日历天
11. 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13号广州基准地震台院内。
12.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 供应商必须从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13. 磋商文件购买:
(1) 2017年8月18日-2017年8月24日,每天9:3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文件售卖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请自带U盘)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务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 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 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6000元整;保证金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北京时间9: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5.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楼903国信招标广州分公司会议室。
1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8月30日北京时间9:30。
17.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楼903国信招标广州分公司会议室。
18. 本次磋商过程:
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由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磋商小组将对磋商整个过程做磋商记录,磋商记录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主要就磋商工程的施组方案、工程进度、供应商的报价和质量安全保证等进行磋商。供应商应当如实提供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资料。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作出的澄清或者新的承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供,并由授权代表签字。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漏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进行第一次报价,在磋商后根据采购方的要求,由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 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楼903-90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冯先生
电 话:020-83180883
传 真:020-83183022
电子信箱:173681864@qq.com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120907198710602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仅限与供应商关联的母子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必须提供供应商与交纳人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明确投标保证金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楠、冯继刚
项目联系电话:020-8318088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