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8年全省地震应急工作检查,河北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于年初着手编制应急工作检查实施方案。3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向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下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整改,并报送自查报告。3月中旬,省政府有关部门将组成省政府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组,赴有关地区和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并结合自查和抽查情况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政府。
本次全省地震应急工作检查,首次增设了震情跟踪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和《河北省地震应急检查评分标准》的自评打分项目,进一步充实了检查内容,明确了检查标准,规范了检查程序。